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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蔡日初先生  医学文章

    
----------  答疑:是药三分毒(二)--中药的“气味”与“偏性”  ----------



答疑:是药三分毒(二)--中药的“气味”与“偏性” 

 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作者:蔡日初

  

二、中药“气味”与“偏性”

   阐明了“毒”的基本概念与内涵,并回答了“毒药”与“药物”的关系后,人们 不禁还是要问:既然植物类的中药能治病疗疾,那么,它的功效作用又是从那里来的呢?它到底凭借什么对人体发挥作用?中药在治病疗疾的同时,它到底对人体有 无伤害?要回答清楚这类问题,就自然涉及到中药的如下基本理论与临床了。

  中药“气味”与“性能”:由 于“药食同源”,所以在中医看来,药物与食物一样,它们都有两个内在的物质禀性,那就是“气”与 “味”。所谓“气”,就是寒、热、温、凉四种属性,简称为“四气”(又称 ‘四性’); 所谓“味”,就是辛、甘、酸、苦、咸五种味道,简称“五味”。 而且,每个药物既有“气”、也有“味”,其“气”与“味 ”是密不可分地共处于一体之中,故又合称为“气味”(性味)。正是这药物的内在“气味”, 从而决定着药物的“性能”,而不同药物的不同“气味”,也就具备了不同的“性能 ”,并由此行使着不同的药物功效和主治,应对着千差万别的临床证候与疾病。关于中药“气味”与“性能 ”及其功效之间的关系,我们不防例举两个人们熟知的如下两个中药:

   例如:生姜,其气是温,其味是辛,它的“气味”是“温辛”。气味决定着“性能 ”,因而温能散寒,辛能发散,所以,生姜的基本功效是温里散寒,有发汗解表,温中止呕,温肺止咳等作用,主治外感风寒类证病。例二:黄连,其 气为寒,其味是苦,它的“气味”是“寒苦”。气味决定了“性能”,因而寒能清 热,苦能泻火,所以,黄连的基本功效是清热泻火,燥湿解毒,用治泄泻痢疾、口疮、痈疽疔毒等体内热毒诸症。同样,肉桂辛热能散寒,苦瓜苦寒而清火等,如此类推,不胜枚举。

   中药以其“气味”的不同而有不同的“性能”与功效主治,这犹如不同的商品因其结构“内涵 ”不同而具有不同的“性能”一样,从而发挥着不同的社会功用;这犹如每个人因内在修养的“德才 ”不同而充当着不同的社会“角色”一样,并根据自已的“角色扮演”发挥着不同的社会作用。 对于取象比类的中医药学来说,它们之间的道理都是相类相似的。

   另外,“气味”组合相同的药物,其主要“性能”与功效作用也大致相近而有协同作用;“气 味”组合不相同的药物,其“性能”与功效作用也就互相矛盾与制约。这犹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样,意趣或情调相合者, 他们就“气味相投”而沆瀣一气,意趣或情调不相合者,他们就互为排斥或抵制。

   对于中药的“气味”与“性能”作用的关系,在《内经•阴阳应象大论篇》中有谓: “气味,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。”即气味属辛甘的中药,作用于人体是向外发散祛邪而为阳;气味属酸苦的中药,作用于人体使 内在的胃肠涌泄而为阴。这说明中药的“气味”不同,它们的阴阳属性也就不同,临床针对的阴阳寒热的证病、作用于人体的表里部位也 就各不相同。

   总之,中药治病的功效作用,是源于它内在的“气味”,相同“气味”的药物就有相同的“性 能”与功效作用;不同“气味”的药物就有不同的“性能”与功效作用。千姿百态的草木药物及 其不同的“气味”,也就应对着千差万别的不同性质的疾病。这就回答了中药其所以能治病疗疾,是源于中药的“气味 ”,是凭借中华神农式的感官嗅味觉区分的“气味”,并经过机体对“气味”的反复感受与验证 而总结出来的。因而,中药的“气味”说,区别于西学的物质“成份”说。如果忽视中药的“气 味”说而沉迷于中药中的“有效成份”,这显然违背了中药学的基本理论与临床。

 

  中药“偏性”与“利害”: 大 凡世界万物,都有它有利一面,也有它有害的一面,其“利”与“害”总是相伴而行的,中药也是一样。要阐 述清楚中药“利”与“害”这个问题,我们还是从中药的“气味”说起。

   凡中药都有“气味”,然而,中药气味又有“厚”与“薄”之分。所谓气味 “厚”,就是气味厚重,所谓气味“薄”,就是气味淡薄。中药气味的厚与薄,则决定着药性的猛与缓,功效 的刚与柔,因而,它们对人体的效应与疾病的作用也就不一样,例如:

   酒:其气为温、其味为辛,气味为辛温;酒的气味厚与薄,则决定于度数的高与低。所以,高度数的酒就气味厚、低度数的酒则气味簿。酒的气味厚与薄,对人的 作用也不一样:低度数的酒少饮,就有疏通血脉,缓解疲劳的作用;高度数的酒多饮或久饮,对人体的效应显著而有伤害。再如,食物:肥甘辛辣类的食物为气味 厚,嗜好气味厚重者,久而久之往往使身体滞重,或形成湿热体质而带来诸多的疾病而为“害”;粗茶淡饭类的食物为气味薄,嗜好气味 淡薄者,往往血脉流畅,身体清瘦健康而为“利”。也就是说,饮食物气味的“厚”与“薄 ”及其嗜好,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的“利”与“害”。

  药食同源,中药也是这样。《内经•阴阳应象大论篇》中说:“味厚则泄,薄则通;气薄则发泄,厚则发热。” 其意是说,气味厚重的药物,既能影响人的脾胃而发生泄泻,而且还能使人烦热或火热内生;气味薄淡的药物,可以开泄人的皮肤腠理,渲通人的血脉官窍。中药这 种气味的“厚”与“薄”及其不同的功效作用,在中药学中,就称之为“气味之偏 ”或“偏性”。

   中药气味的“偏性”意在说明:气味厚重,则药物偏性大,其药性强而猛烈;气味淡薄,则药物偏性小,其药性缓和而平淡,它们分别 应对着不同性质与程度的疾病。中医辨证施治,就是根据药物不同的气味之偏及其“偏性”的大与小,合理组方,以偏纠偏、补偏救弊, 纠正人体阴阳气血之偏,达到热者寒之、寒者热之、虚者补之、实者泻之的治病目的而为“利”。如果证不辨寒热虚实,病不分轻重缓 急,方药不对其证,或过用气味厚重而“偏性”大的药物,就会给人体带来伤损而为“害”。

   正是基于药物气味厚薄,偏性大小与人体“利害”关系的认识,古代医学家就将气味厚重,偏性大,药性猛烈刚劲的药物视作 “有毒”,将气味淡薄,偏性不大,药性平稳缓和的药物视作“无毒”。所以,在中国最早的一部药物学专著 《神农本草经》中,载有药物365种,按其“有毒”与“无毒”分为上、中、下3品这种据药物气味“偏性”的大与小,对中药进行“无毒”与“有毒”的区分,主要是基于中医临床的如下运用与把握:

   一是对于气味偏性大“有毒” 的药物要慎用。这类药物往往性猛效宏,它所针对的是一些重病顽疾,如果药不对证或盲目过用,就会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或危及生命,临床运用时不可不慎,因为 “凡药云有毒及大毒者,皆能变乱,于人为害,亦能杀人”(《诸病源候论》)。

   二是对于气味偏性小“无毒”的药物也不可滥用。即使是甘草、人参,如果久服滥用,同样能对人体造成伤害。这是因为,不对证的久 服滥用,可使“气味”叠加累积而酿成“偏性”之害。对此,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张从正在《儒门事亲》中说: “凡药皆毒也,非止大毒、小毒谓之毒,虽甘草、人参,不可不谓之毒,久服必有偏性。”

   由此可见,凡药必有偏性,有偏性才可称之为药物。药物的“偏性”既可以治病为“利”,同时也可以伤人 为“害”,为害就是药物的所谓“毒”。因此,孤立单纯的自然中药,它是溶“利害 ”于一物的,它固有的本能就是“偏性”,偏性太过就是它的“毒性”。对于药之毒、气味之偏 与治病功效的关系,明代医家张介宾在《类经》中明确指出:“药以治病,以毒为能。所谓毒者,因气味之偏也。盖气味之偏,药饵之属也,所以祛人 之邪气”。

   如果再从“药食同源”的层面去进一步理解“气味之偏”与“利害”关系,那就 是:食物养身就是利用“气味之偏”的酸与肝、苦与心、甘与脾、辛与肺、咸与肾的对应关系,行使着五味养五脏而获“利 ”;如果对某类饮食物的长期嗜好与太过,就会为五味所伤,人们称它为“偏食”为害。中药除疾是利用“气 味之偏”的寒者热之、热者寒之,或甘酸化阴、或甘温除热等,达到治病的目的而获“利”;如果对某些药物久服滥用与太 过,中医称它为“偏性”为害。

   由此可知,食与药皆有利,食与药也皆有害;食与药的为“害”,就是说它的“偏性”之害,偏性之害就是 它的“毒性”。因而,食与药皆有毒,何止“是药三分毒”?言说“是药三分毒 ”,是言说凡药有“气味之偏”, 中药“毒”的有无与大小、是言药物“气味之偏”的厚与薄而已,并非指中药“有毒成分 ”的有与无、多与少。

   对于中医临床来说,中医的疗效就存放于这“气味之偏”之中,且药物的“气味之偏”越大,其 “毒”的作用也就越猛,它所针对的顽疾效果也就越好。中医运用“气味之偏”的“有毒 ”药物祛邪攻疾,这犹如现代用尖端武器消灭顽敌一样,其命中率也高、但杀伤力也大,若掌控有误,就会伤及无辜。因此,中医人的责任与技艺,就 在于利用药物“偏性”疗疾获利的同时,也要百无不失地控制好药物“偏性”之毒对人的为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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